2020-03-03

哄抬物价、制假售假、涉疫诈骗……这些昧心财发不得

哄抬物价、制假售假、涉疫诈骗……这些昧心财发不得(图1)

三湘都市报·华声在线记者 杨洁规

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一些不法商家哄抬疫情防控亟需的口罩、消毒液等涉及民生的物资、药品价格,趁机“发国难财”,有甚者制假售假、利用疫情实施诈骗。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明确要“依法严惩哄抬物价犯罪”,规定在疫情防控期间,哄抬涉及民生物品价格的行为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三湘都市报记者注意到,从1月26日起,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多次发布全省各地查办的典型案例。

哄抬物价

案例1

口罩坐地起价?长沙这家药房拟罚款50万

因大幅提高口罩售价被立案调查的湖南海王星辰健康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长沙人民中路分店,拟定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当事人借口罩等防疫用品需求激增之机,将进货价为48元/包的一次性使用防雾霾静电吸附口罩,以78元/包对外销售;将进货价18元/盒的邦纳日用防护口罩,以35元/盒对外销售。

同时,邵阳景园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益康大药房、湖南春和祥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浏阳市益寿堂店、天元区嵩山路千金大药房等药店因哄抬价格或不按规定明码标价被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处罚,最高罚款达50万元。

案例2

白萝卜“低标高结”,常德一超市拟罚款20万

在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曝光的疫情典型案例中,除了口罩外,还有不法商家打起了蔬菜、肉等生活物资的主意。

哄抬物价、制假售假、涉疫诈骗……这些昧心财发不得(图2)

(针对疫情期间哄抬物价的情况,长沙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对市场进行走访检查。)

2月9日,长沙市岳麓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举报,对长沙市岳麓区吴某进行调查,发现当事人自2020年2月5日开始,以80元/500g的价格在京东到家App平台销售“黑猪瘦肉”,初步调查该产品进货价为32元/500g,涉嫌哄抬价格。长沙市岳麓区市场监管局已立案调查,将于近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此前,常德大润发超市卖蔬菜涉嫌价格欺诈,登榜防控期违法案件。1月27日,常德大润发超市在销售大白菜、白萝卜时,标价为2.98元/500g,销售时按4元/500g结算,高于市场价格。

经查,该超市同时使用两种标价签,以低价招徕顾客,以高价进行结算,属于低标高结的价格欺诈行为。依据相关法规,常德市市场监管局拟对常德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处以2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说法

哄抬物价,最高可判15年

湖南卓进律师事务所律师聂炜介绍,《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中明确,在疫情防控期间,违反国家有关市场经营、价格管理等规定,囤积居奇,哄抬疫情防控急需的口罩、护目镜、防护服、消毒液等防护用品、药品或者其他涉及民生的物品价格,牟取暴利,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最高判刑15年。

根据我国《价格法》规定,如果经营者有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行为,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律师提醒,疫情期间,切实做到明码标价,如有必要适当涨价的,销售价格涨幅不能超过购进价格的35%。同时,将运费等成本计入采购价格,还要注意保存好相关的购销合同、付款收款流水、凭据,且严禁在上述事项上弄虚作假。

制假售假

案例

仿冒品牌口罩,轻轻一撕就烂

关于口罩,不光有人坐地起价,还有人售卖假冒伪劣、三无产品。

哄抬物价、制假售假、涉疫诈骗……这些昧心财发不得(图3)

(轻轻一撕就破的口罩,薄薄一层完全起不到防疫作用。)

1月30日,长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治安三大队接到举报称,天心区煜弘楚仁堂大药房竟然大量销售品牌医用口罩,民警在现场检查发现,该药房销售的口罩生产日期为2020年2月8日,超过当时购买时间,且口罩无法提供有效防护,是明显的假冒伪劣产品。于是长沙警方联合食药监部门对该药店进行突击检查,发现在短短的两天时间内,该药店就销售了上万只假冒伪劣口罩。

2月1日,长沙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支队根据群众举报,在长沙市岳麓区阳光100小区住户刘某凡涉嫌销售假冒伪劣飘安牌医用口罩,随后顺藤摸瓜,一举查获85万只假冒伪劣飘安牌医用口罩案。记者在采访时发现,这些假冒伪劣口罩只有极为轻薄的两层疑似纸浆层,没有防护层,不仅无法起到有效防护的作用,而且一撕就烂。

说法

制假售假最高可判死刑

聂炜介绍说,《意见》中明确,在疫情防控期间,生产、销售伪劣的防治、防护产品、物资,或者生产、销售用于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假药、劣药,符合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的,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假药罪或者生产、销售劣药罪定罪处罚,“最高判处死刑。”

涉疫诈骗

案例

假卖也卖假,“朋友圈口罩”套路多

2月20日,长沙市公安局雨花分局井湾子派出所接到一辖区居民胡先生的报案,称其在网上为公司采购口罩时被诈骗190万元。据悉胡先生通过网友介绍认识一微信好友郭某华,郭某华自称有大量口罩出卖,并多次通过微信视频聊天、发送了身份证信息、口罩备货视频及签署电子合同等方式逐步博取了胡先生信任,之后按照约定价格,胡先生通过银行转账分两次将290万元转至郭某华指定的账户。收到款项后的郭某华便开始以各种理由推脱不予发货,后胡先生与其多次协商,迫于压力郭某华向其退还了100万元后便再无法联系。

2月21日犯罪嫌疑人郭某被抓获归案。据办案民警介绍,郭某为筹措赌资,自今年2月初以来,在多个疫情物资微信群发布虚假出售口罩的信息,骗取山东、湖南等地6名受害人共计840余万元。

长沙市民张女士也有同样遭遇。在组织60余人拼了43500个口罩的单,并将78300元货款转账给卖家后,对方以“快递发不出”“发货要政府红头文”等理由推脱,直到现在,张女士都没有收到口罩,并且对方还将她拉黑了,“大家以为我是骗子,我垫钱把钱退给大家了。”目前,张女士已向公安机关报案。

提醒

看清“朋友圈口罩”基本套路

长沙市反电诈中心民警翟安介绍,根据办案经验分析,“朋友圈口罩”基本套路几乎一样:声称有厂商或者供应商渠道,订单量大,特殊时期物流不能保证,下单不退等。“一是纯粹骗钱,二是卖假货,还有就是打拖延战术。”

执法

长沙警方破获涉疫案380余起

长沙市反电诈中心提供的数据显示,从2月1日至今,长沙公安机关接到涉及口罩诈骗警情260余起,涉案资金1600多万,追赃挽损890万元。长沙警方共破获涉疫类(带协助外地警方)刑事案件380余件,抓获犯罪嫌疑人40余人。

为了防止市民被骗,长沙市反电诈中心也发布了紧急预警,提醒广大市民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员在网上发布的防疫用品信息及提供资质材料照片、身份证照片、虚假物流信息,向陌生人购买口罩、护目镜、防护服等防疫用品切勿提前转账,做到收货、验货后再付款,一旦被骗要及时拨打110报警。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杨洁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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