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毛泽东研究中心关于发布2016年度重点和一般招标项目的通知(第二批)
各课题负责人:
经个人申报、专家评审组进行评审、公示、中心审定,并报湖南省社会科学院党组审批,现将湖南省毛泽东研究中心2016年度第二批招标(重点和一般)的7项项目发布如下:
项目编号
负责人
所在单位
项目名称
项目类别
16MZDYJZZ09
潘小刚
湖南省
社科院
毛泽东政治生态思想及其当代价值
重点
16MZDYJZZ11
李 斌
毛泽东宣传思想与治国理政研究
16MZDYJZY13
李铁明
毛泽东与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研究
一般
16MZDYJZY14
伍新林
毛泽东修身观研究
16MZDYJZY15
王安中
毛泽东人民战争思想研究
16MZDYJZY16
马贵舫
毛泽东的人才思想及其现实意义
16MZDYJZY17
阮东彪
湖南第一
师范学院
青年毛泽东学习实践与思想研究
一、课题经费
重点课题经费资助为3.5万元/项,一般课题经费资助为1.5万元/项。课题立项后经费拨付课题负责人。前期预拨60%,结题后拨40%。课题经费实行课题主持人负责制,各课题负责人必须恪守学术规范和严格遵守国家规定的经费报账制度,按时高质量地完成科研任务。
二、结题要求
1.重点课题必须公开发表论文2篇,其中院内课题主持人须在湖南省社会科学院核定的核心II类(含II类)以上期刊或《毛泽东研究》上发表1篇,院外课题主持人须在CSSCI期刊或《毛泽东研究》上发表1篇,方才允许结题。如有1篇获《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人大复印资料转载可类比2篇。
2.一般课题必须公开发表论文1篇,方才允许结题。
3.研究成果刊发时必须署上课题名称和项目编号。
4.同时被列为省社科基金项目毛泽东研究专项的课题还须按照省社科规划办的要求进行结题。
三、结题时间
第一批立项课题在2017年11月31日之前必须结项,否则追回资助经费,并取消下一年度课题立项资格。
湖南省毛泽东研究中心
2016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