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毛泽东研究中心关于发布2016年度委托和招标课题(第二批)的通知
全省各高校、社科研究机构: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毛泽东研究,推进“湘”字号社科品牌建设,湖南省毛泽东研究中心决定开展2016年度课题(第二批)研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报
2016年度课题分为委托和招标两类共32项,分批发布,现第二批拟发布10项。
委托课题:由中心直接确定选题,委托给有较强研究能力的正高职称专家,无需填报申报书。
招标课题:全省各高校、有关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和个人均可申报,其中个人需通过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或所在研究机构进行申报。2016年度课题研究的主题为“当前毛泽东研究中的若干重大问题”。课题申报原则上要根据2016年研究主题确定具体选题。
各申报单位或个人需根据要求对选题进行设计论证,认真填写课题研究申请书(见附件),时间截止到10月24日,逾期不予受理。申请书可登录毛泽东研究网下载(http://www.mzdyjw.com)。各申报单位或个人需向湖南省毛泽东研究中心办公室邮寄3份纸质版申请书,电子版发至邮箱。
二、课题立项
招标课题由课题专家评审小组根据各课题研究团队和个人的课题申请书,对选题的现实意义和理论依据、课题设计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课题组的研究能力等进行认真审核评审后,由中心发布。
三、经费资助
中心对立项课题予以专项经费支持,重大课题5万元,重点课题3.5万元,一般课题1.5万元。课题立项后经费拨付课题负责人。立项课题资助经费按《湖南省社会科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支付。各课题负责人须确保项目研究经费规范合理使用。
四、研究进度
招标课题的评审立项情况于10月底对外公布。立项课题于2017年11月30日之前必须结项,否则追回资助经费,并取消下一年度课题立项资格。
五、结题要求
1. 重大课题必须公开发表论文2篇,其中在湖南省社会科学院核定的核心II类(含II类)以上期刊发表论文1篇,在《毛泽东研究》杂志上发表论文1篇,方才允许结题;重点课题必须公开发表论文2篇,其中院内课题主持人须在湖南省社会科学院核定的核心II类(含II类)以上期刊或《毛泽东研究》上发表1篇,院外课题主持人须在CSSCI期刊或《毛泽东研究》上发表1篇,方才允许结题;一般课题论文必须公开发表论文1篇,方才允许结题。
2.研究成果刊发时必须署上课题名称和项目编号。
3.同时被列为省社科基金项目毛泽东研究专项的课题还须按照省社科规划办的要求进行结题。
联系人:舒 隽
电 话:13637472845
邮 箱:[email protected]
邮 编:410003
地 址:长沙市开福区德雅路7号湖南省社会科学院办公楼501室
附件:2016年度湖南省毛泽东研究中心课题申请书
湖南省毛泽东研究中心
2016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