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社会科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方案
湖南省社会科学院系湖南省政府直属正厅级事业单位,主要从事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是省委、省政府的思想库和智囊团。全院现有在职职工190余人,其中副高以上职称人员90余人,博士及博士后60余人。设有9个研究所、6个管理部门、2个科辅部门。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结合我院事业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2名,管理岗位人员3名。现将具体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监督指导下,我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院人事处,负责协调组织招聘工作。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确保招聘人员的综合素质。
三、招聘条件
(一)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遵守法律法规;
(二)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和积极的工作态度,服从组织安排;
(三)热爱社科院工作,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四)身体健康,符合工作岗位要求。
(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见附件)
五、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省社会科学院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22日至2016年3月25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
[email protected]
请应聘者自行到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表格下载中心下载《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湖南省社会科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湖南省社会科学院公开招聘科研成果登记表》并如实填写,连同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扫描件以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邮件名称为应聘部门名称+个人姓名,如应聘历史研究所则以“历史研究所王某某”为邮件名称。
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须真实有效,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学历学位证须于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湖南省社会科学院网站公示。
(四)考试办法
1、开考比例: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报政府人社部门同意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采取面试和科研成果量化评分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面试占综合成绩的50%、科研成果量化占综合成绩的50%)。
面试、科研成果量化评分: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面试和科研成果量化评分。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举止仪表、语言表达、综合分析能力和岗位匹配性等;科研量化评分标准详见湖南省社会科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
考试成绩在湖南省社会科学院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科研量化成绩为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进行考察和档案审核。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和有无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等情况。档案审核主要审核其人事档案材料。有体检或考察及档案审核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等额递补一次。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和档案审核情况,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通过审核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我院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84219142(院人事处)
举报电话:0731—84219117(院监察室)
附件1:湖南省社会科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