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有志

朱有志,男,汉族,1953年2月生,湖南省新邵人,中共党员,教授,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评审会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995年任湘潭工学院党委副书记兼副院长,1999年任常德师范学院院长,2001年任省社会科学院党组书记、院长,2013年担任省政协常委,2016年退休。退休后,继2009年兼任长沙县开慧村党支部第一书记。2021年3月,荣登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主办的”中国好人榜”。2021年11月,荣获第八届湖南省道德模范称号(敬业奉献类)。

在《求是》、《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学动态》、《哲学动态》、《中国农村经济》、《中国农村观察》、《中国工业经济》等国家级刊物及其他省级以上报刊发表学术论文100余篇。其中,被《新华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转载、摘要、复印30余篇。独著《先秦诸子经济哲学思想研究》,合作撰写《农业产业空间转移论》等5部著作,主编《西方经济学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湖南小康研究报告》等6部。提出“制度效用有限论”、“关系确证属性论”,是我国在上世纪80年代建构马克思主义经济哲学理论系统的提倡者之一;提出了“经济道德层次论”、“经济道德空间论”和“经济道德网体论”;在大学时期就提出并著文论述了“实践是绝对的又是相对的”一说;倡导“管理阶段论”,构建了“农业产业空间转移论”,并认定农村包围城市是当代中国经济建设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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