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球化与信息化深度融合的当下,文化创新创造不仅是提升国家综合竞争力的战略选择,更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必由之路。因此,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作为一项基础性、战略性工程,其推进不仅关乎文化领域发展,更需全社会协同参与。
文化兴则国运兴,文化强则民族强。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的关键时期,文化作为民族的精神命脉和国家发展的深层动力,其战略地位日益凸显。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系统擘画了未来五年国家发展的宏伟蓝图,明确将“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作为重要战略任务,为新时代文化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高质量文化产品:塑造国家形象的战略性资源
文化创新创造是民族复兴的内在驱动力,其核心在于通过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激活文化基因中的生命力。《建议》明确提出“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繁荣文化事业,加快发展文化产业”,这一战略部署既体现了对文化工作的高度重视,更彰显了对文化创新作为国家发展核心动力的深刻把握。文化作为民族的根与魂,既是凝聚人心、引领风尚的精神纽带,又是国家软实力的重要载体。在全球化与信息化深度融合的当下,文化创新创造不仅是提升国家综合竞争力的战略选择,更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必由之路,其通过激发文化活力、增强文化自信,为民族复兴提供持久的精神动力。
我们欣喜地观察到,近年来,以故宫博物院为代表的文博机构,通过系统梳理传统文化资源,运用现代设计理念与市场机制,成功打造出“故宫口红”“故宫日历”等兼具文化内涵与实用价值的文创产品。这些产品不仅精准契合年轻群体的审美偏好与消费需求,更在市场上实现了显著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这一创新实践生动诠释了文化资源创造性转化的内在逻辑:通过激活传统文化基因,重构其与现代生活的连接方式,使古老文明在当代语境中焕发新生,真正实现了“让文物活起来、让文化走进生活”的实践目标,为传统文化资源的现代性转化提供了可复制的范式。文化软实力是大国竞争的战略高地。随着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文化软实力日益成为国家综合国力的重要标志。《建议》中“提升中华文明传播力影响力”的论述,深刻指出了我们在国际舞台上塑造国家形象、增强文化话语权的紧迫性。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不仅关乎文化自信,更关乎国家长远发展。
值得关注的是,中国文化产品“走出去”的步伐正呈现加速态势,其在国际市场的传播力与影响力显著提升。以《流浪地球》系列与《哪吒2》等电影为例,这些作品不仅在国内掀起观影热潮,更在海外市场取得突破性成绩,其宏大的叙事格局、精湛的视效呈现,彰显了中国电影工业的技术进步与创作能力,更通过独特的文化符号与价值观输出,让世界领略到中华文化的深厚底蕴与当代活力。相关数据显示,中国影视作品在海外主流平台的订阅量与点击率持续攀升,这一现象深刻印证了高质量文化产品作为国家文化软实力载体的核心功能:它不仅是文化传播的媒介,更是塑造国家形象、增强国际认同的战略性资源,其通过跨文化传播实现价值共鸣,为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提供了可量化的实践路径。
以改革创新、交流互鉴激发文化创新活力
激活文化创新创造活力,既应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的指导地位,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又应坚持开放包容的态度,根植中国式现代化鲜活实践,顺应信息技术发展潮流,大胆改革创新、交流互鉴,大力发展文化事业、文化产业,促进文化与科技、旅游的融和,不断提高中华文明的传播力和影响力。
一是深化文化体制改革,释放创新潜能。体制顺则活力涌。《建议》中“完善文化经济政策”的战略部署,直指当前文化领域存在的制度性瓶颈,为激发文化创新活力提供了政策导向。要实现文化创新创造活力的充分迸发,需在三个方面实现突破。其一,优化文化市场环境,通过简化行政审批、打破行业壁垒、鼓励社会资本与民营企业参与文化投资与运营,构建国有与民营文化企业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良性生态,特别是在数字文化、创意设计等新兴领域,需降低准入门槛以激发市场活力。其二,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加快完善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建立快速维权机制,严厉打击侵权盗版行为,切实维护创新创造者的合法权益,以保障文化工作者的创作热情。其三,推动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把握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趋势,推动5G、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新技术在文化创作、生产、传播各环节的应用,如敦煌研究院利用数字技术对洞窟进行高精度复原,使观众在千里之外也能“身临其境”,成为科技赋能文化创新的典范。上海自贸区的文化创新实践提供了有益借鉴,通过允许外资企业参与游戏游艺设备产销、建设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等举措,该区域已集聚一批创新能力强的文化企业,形成了开放、多元、充满活力的文化创新生态,为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提供了可复制的经验。
二是加强文化人才培养,筑牢创新根基。人才作为文化创新最核心的战略资源,其培育与开发直接关系到文化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建议》中“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的战略部署,为文化领域人才队伍建设提供了系统性指引。落实这一要求,需构建“三位一体”的人才培养体系:在高等教育层面,高校应主动对接文化产业发展需求,动态调整学科专业设置,重点培育文化创意、数字媒体、文化遗产保护等复合型人才,通过深化产教融合,与行业龙头企业共建实训基地,实现教学内容与产业前沿的无缝衔接;在继续教育层面,需建立常态化、阶梯式的文化工作者能力提升机制,依托大师工作室、专题研修班等载体,系统提升从业者的艺术素养与技术创新能力;在人才引进层面,应实施更具竞争力的人才政策,重点引进影视制作、动漫游戏、文化管理等领域的国际领军人才,构建“本土培养+全球引智”的双轮驱动格局。以某导演拍摄传统工艺题材影片的实践为例,其初期因缺乏兼具传统技艺与现代影视语言能力的复合型人才导致项目停滞,后来通过高校产学研合作引入专业师生团队,不仅突破了人才瓶颈,更催生了跨学科创新成果,该案例生动印证了“产教融合”对破解文化领域人才结构性矛盾的关键作用。这启示我们,文化人才培养必须坚持需求导向与实践导向,构建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的生态系统。
三是推动文化交流互鉴,开阔创新视野。文明在交流互鉴中实现多元共生与创新发展,这一规律在文化领域体现为构建开放包容的国际文化生态。《建议》中“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战略构想,要求文化领域实施双向互动的国际化战略。在平台建设维度,需打造具有全球能级的文化对话枢纽,持续优化上海国际电影节、北京国际美术双年展等国际文化品牌的功能定位,通过制度性参与威尼斯双年展、戛纳电影节等国际权威展赛,构建中国文化机构与全球艺术界的常态化对话机制。在合作创新维度,应建立跨国文化生产共同体,支持中外文化机构联合开发具有跨文化基因的创意产品,如中法合拍纪录片《论语导读》,通过学术对话与影像叙事创新,成功实现中华经典的国际化传播,其经验表明文化合作需突破简单的内容移植,转向共同创作的价值重构。在阵地建设维度,需构建分层级的海外文化传播体系,依托海外中国文化中心实施“一国一策”的精准传播,同时运用社交媒体算法推荐、虚拟现实等新技术提升文化传播的沉浸感与参与度。在“一带一路”高质量共建维度,通过联合举办艺术节、文物巡展等品牌活动,构建起以文化认同为基础的跨文明对话网络,如中外艺术家合作创作的融合舞台剧,其成功验证了文明互鉴需遵循“各美其美、美美与共”的平等对话原则,这种双向共创的文化生产模式正是激发文化创新活力的关键机制。
总之,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作为一项基础性、战略性工程,其推进不仅关乎文化领域发展,更需全社会协同参与。《建议》已明确方向与路径,关键在于将蓝图转化为行动。通过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破除机制障碍,加强人才培养以积蓄创新动能,推动文化交流,拓宽文化视野,充分释放文化创造活力,以文化创新之力铸就民族复兴之魂。在习近平文化思想指引下,以坚定文化自信与饱满创造热情投身实践,必能在文化创新领域实现突破,为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注入强大精神动力。
【作者曾任省社科院(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党组成员、副院长(副主任)、研究员;现任省地方志编纂院党组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