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秀华

邓秀华,女,党员,湖南省社会科学院3级研究员,副处级干部,先后曾任湖南省社会科学院(湖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农村发展研究所(湖南省人才资源研究中心)副所长,兼任省社会学学会常务理事、省妇女学学会常务理事、省文旅厅特聘专家、省人民广播电台特约新闻评论员、省公务员招考面试主考官等。2014年5月前往香港中文大学做为期一个月的访问学者。本人研究方向为政治社会学等学科理论与应用研究,长期以来主要从事农民工问题与社区治理研究,取得了一系列相关研究成果。共主持完成2项国家社科基金课题,其中一项为重点项目;主持完成省社科基金、软科学计划等课题8项,及省社科院2项重大课题项目研究。出版个人专著2部,在《政治学研究》、《广东社会科学》等杂志上公开发表论文80余篇,有多篇文章被人大复印资料中心、《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全文转载或观点摘要。获得省级以上领导批示10次以上。获省部级以上奖项或全国性学术会议奖励20余次。学术成果产生了一定社会影响和积极作用。

【主要研究方向】农民工问题、社区治理、新型城镇化研究

【主要学术成就】

【论文】

[1]《广州、长沙两市农民工政治参与问卷分析》(独著,载《政治学研究》2009年第2期)

[2]《新生代农民工问题及其市民化路径选择》(独著,载《求索》2010年第7期)

[3]《扩大农民工政治参与的社区支持》(独著,载《东南学术》2010年第6期)

[4]《社会转型期农民工政治参与渠道探析》(独著,载《东南学术》2013年第3期)

[5]《构建农民工政治参与的评价指标体系》(独著,载《广东社会科学》2012年第3期)

[6]《引领农民工政治参与的发展方向》(独著,载《求索》2012年第11期)

[7]《农民工“五难”与城市和谐社区建构》(独著,载《求索》2008年第10期)

[8]《农民工政治参与的主要类型分析》(独著,载《江西社会科学》2012年第1期)

[9]《增强农民工政治参与的组织保障》(独著,载《求索》2011年第11期)

[10]《“新生代”农民工的政治参与问题研究》(独著,载《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01期)

【著作】

[1]《和谐社会构建中的农民工政治参与问题研究》(独著,湖南人民出版社,2009年11月)

[2]《城镇化进程中的农民工劳动权利保护问题研究》,(独著,中央党校出版社,2013年7月)

【主持课题】

[1]《城镇化加速推进中的新生代农民工社会诉求与社区治理创新研究[15AZZ003]》(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点课题,2015)

[2]《构建和谐社会与农民工政治参与问题研究[05BZZ026]》(主持,国家社科基金课题,2005)

[3]《湖南农民工政治参与权益保障问题研究》(主持,省社科规划基金课题,2003)

[4]《湖南农民工劳动权利保护问题研究”》(主持,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课题,2004)

[5]《和谐社区建设中的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问题研究》(主持,省软科学计划基金课题,2008)

[6]《湖南新生代农民工城市融入与城市和谐社区建设问题研究》(主持,省社科规划基金课题,2009)

[7]《城镇化进程中的湖南新生代农民工社会诉求与社区治理创新研究》(主持,省社科规划基金课题,2015)

【领导批示及成果应用】

[1]《关于我省农民工参加城镇社会保障的调研报告》(时任省委书记徐守盛、常务副省长陈肇雄批示,2018;省人社厅文件《关于妥善处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有关问题的通知 》部分采纳)

[2]《让权力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时任省委秘书长韩永文、省纪委书记黄建国同志批示,2014)

[3]《加快我省法治政府建设的几点建议》(时任省委常委、长沙市委书记易炼红批示,2017)

[4]《我省依法治理村官腐败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时任省纪委书记傅奎同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戴道晋同志批示,2017)  

[5]《以法治思维推进湖南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的政策建议》(时任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勇同志批示,2016)

[6]《推进我省农村留守妇女职业发展的对策建议》(省政协副主席胡旭晟同志批示,2021)

【获奖及荣誉】

[1]《和谐社会构建中的农民工政治参与问题研究》(湖南省第11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省委省政府,2012)

[2]《乡镇部门事业单位的现实困境及改革思考——对隆回县乡镇事业站所的调查》(“中国农村发展论坛”全国学术研讨会“三农研究创新奖”一等奖,2010)

[3]《城市化进程中“村改居”社区建设的困境及对策思路》(“中国农村发展论坛”全国学术研讨会“三农研究创新奖”一等奖,2012)

[4]《新生代农民工政治参与问题研究》(广州大学、广州市社科联举办的“新生代农民工城市融入”理论研讨会上获一等奖,2009)

[5]《优法法治环境,保障湖南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合法权益》(十三省、市自治区法学会经济法学术研讨会一等奖,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