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5-06

关于重新推荐省社科评审专家的通知

院属各部门:

为及时了解掌握各研究领域专家的最新信息,省社科评审委办公室决定对评审专家库进行全面摸底和更新,请各部门根据推荐条件认真做好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1.原已推荐的专家,这次需重新推荐。

2.已具备推荐条件的专家请按要求推荐。

二、推荐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在职、具有正高职称。

3.省部级优秀社科成果三等奖以上获得者(第一作者)。

4.身体健康,能胜任评审工作。

三、推荐要求

1.各部门根据推荐条件严格把关,认真做好推荐工作。

2.对推荐的评审专家信息进行仔细审查核对,确保准确、完整。

3.《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评审专家推荐汇总表汇总表》中“所属学科、子目、代码”栏请参见《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学科及数据代码表》,学科、子目、代码等信息必须准确无误。

4.除呈交一份《汇总表》外,还须将电子文本发送科研处邮箱:[email protected]

申报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12日

科研处

2016年5月5日

关于重新推荐省社科评审专家的通知(图1)

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评审专家推荐汇总表.xls

关于重新推荐省社科评审专家的通知(图2)

省评审办学科分类及数据代码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