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4-18

关于做好2016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院各单位:

根据人社厅《关于做好2016年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院2016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选拔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选拔对象、范围和条件详见《关于做好2016年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办公楼一楼公告栏)。

2、推荐名额:根据人社厅通知精神,我院推荐名额为1-2名。

3、推荐材料要求及报送时间

(1)申请人填报《专家情况登记表》(见附件1)2份,要求按附表说明打印,每份用胶固定装订成册。

(2)填写《2016年推荐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情况一览表》(见附件2)1份,其中“突出贡献事迹”栏要求突出申报对象取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及人才效益等情况,字数不超过150字。

(3)反映申报对象政治思想、学术水平、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情况的综合材料1份。

(4)申报对象各种证明材料(包括申报对象职称证书、获奖成果证书、专利证书、荣誉证书、利税证明材料等)的复印件装订成册,并提供代表专著和代表论文2篇(部)。

(5)申请人上述材料均需用A4纸张打印,其中附件1、附件2须提交电子文档。(电子版见院网站)

(6)申报材料请于4月29日前报送人事处。

人事处

2016年4月14日

关于做好2016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图1)附件一 专家情况登记表.doc

关于做好2016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图2)附件二:2016年推荐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