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7-18

湖南省社会科学院2014年部门预算公开

 

湖南省社会科学院201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职能职责
     湖南省社会科学院是全省唯一综合性社科研究机构,承担为省委省政府决策服务、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等重要任务,主要职能职责为:
1、当好省委、省政府思想库、智囊团,为省委省政府决策服务。
2、开展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促进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
3、承担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办委厅局、企事业单位委托研究项目,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4、负责全省社科研究系列职称评审工作。
5、负责省情与决策咨询研究课题评审工作。
6、负责社科大院(社科院、社科联、地方志)三家单位的后勤基建工作。
7、负责全省长株潭一体化、湘学、文化创意产业、新农村建设研究的组织、协调工作。
8、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收支概况
    2014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为湖南省社会科学院一级预算单位。收入包括公共财政预算和纳入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包括保障全院基本运行的经费和项目资金。
(一)收入预算,2014年年初预算数3643.47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3583.47万元,纳入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60万。
(二)支出预算,2014年年初预算数3643.47万元,收支平衡。
 
      三、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14年公共财政拨款收入3643.47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4年年初预算数为3003.47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职工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障缴费等人员经费、住房公积金、离休老干医疗费、购房补贴等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4年年初预算数为64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科研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财政专项及课题支出355万元,主要用于课题研究、专项等方面;科研专项支出250万元,主要用于全院科研推动及发展方面;2014年固定资产采购申报35万元,用于办公设施设备采购。
 
湖南省社会科学院
2014年7月15日

附件1

湖南省社会科学院

2014年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本年预算

      

本年预算

一、公共财政拨款

3643.47

四、科学技术支出

2807.69

     经费拨款

3583.47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627.32

     纳入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60.00

七、医疗卫生支出

38.00

二、政府性基金拨款

 

十七、住房保障支出

170.46

三、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四、中央财政补助

 

 

 

五、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

 

 

 

六、其他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