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5-08

院学科品牌创建工作方案

 
     

坚持品牌立院的指导思想,立足长远发展和服务智库建设,以学科品牌成果建设为核心,以学科建设促进品牌创建,以品牌创建提升学科建设,通过3-5年的努力,创造一批具有社会影响力的学科品牌成果,建设一批具有较高知名度的专家团队,形成一批具有特色优势的品牌学科,实现品牌立院的战略目标。为强化科研活动的品牌意识、创新意识与竞争意识,创建一批优秀学科,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学科品牌创建申报

申报的范围:科研部门以所为单位集体申报;承担《年度发展报告》的院智库品牌建设的科研部门暂不列入申报范围。

申报的条件:学科品牌创建申报单位必须有业绩突出的学科带头人、有相对固定的研究团队和研究方向、有优秀的前期研究成果、有相对明确的研究项目。

申报的程序:满足条件的科研部门根据各自学科基础和优势,围绕本单位二级学科,经单位集体决定,明确一个研究方向和一个学科带头人、一个行政负责人,填写品牌学科创建申报表提交科研处。

申报的审定:科研处根据科研部门提交的申报表,初步审核,交院学术委员会评审后,报院长办公会审定。科研部门的品牌学科研究方向一经确定,至少在三年内不得更改。

二、学科品牌创建要求

围绕申报的学科研究方向,每个品牌项目每年公开出版120万字左右的高质量学术著作、公开发表4篇以上的学术论文(原则上均要求发表在CSSCI以上刊物)。应用研究类学科承担单位至少有1份以上研究报告获得省委、省政府副省级领导以上肯定性批示;获得2份以上批示的最多只计算完成2篇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指标,且本单位成员排名至少第二并占执笔人员多数;同一报告获得多个领导批示的以最高职务的领导批示为准。已获得国家或省级课题经费资助的选题不纳入品牌学科申报研究方向的范围;同一人以独著或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的成果原则上只能出现1次。

承担《年度发展报告》的院智库品牌建设单位,严格按照《院智库品牌建设工作方案》(20121125日发文)的相关要求执行。

三、学科品牌创建验收

学科品牌建设工作每年进行一次评估验收,评估验收结果分为“合格”、“良好”、“优秀”三个等级。未按时完成品牌项目或评估验收未达到“合格”等级的单位不得申报新的学科品牌创建项目。

1、“合格”等级标准

基础研究类学科:完成一部20万字左右的专著;公开发表4篇以上学术论文,其中至少在A1报刊上发表1篇以上论文或在A2报刊上发表2篇以上论文。

应用研究类学科:完成一部20万字左右的专著;公开发表3篇以上学术论文,其中至少在A1报刊上发表1篇论文或在A2报刊上发表2篇论文;获得一份以上省委、省政府副省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的研究报告(有2篇以上的可抵A2报刊发表1篇论文)。

2、“良好”等级标准

基础研究类学科:完成一部20万字左右的专著;公开发表4篇以上学术论文,其中至少在权威报刊上发表1篇以上论文或在A1报刊上发表2篇以上论文。

应用研究类学科:完成一部20万字左右的专著;公开发表3篇以上学术论文,其中至少在权威报刊上发表1篇以上论文或在A1报刊上发表2篇以上论文;获得一份以上省委常委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的研究报告(有2篇以上的可抵A1报刊上发表1篇论文)。

3、“优秀”等级标准

基础研究类学科:完成一部20万字左右的专著;公开发表4篇以上学术论文,其中至少在权威期刊上发表2篇以上论文或在A1报刊上发表2篇以上论文和在A2报刊上发表2篇以上论文。

应用研究类学科:完成一部20万字左右的专著;公开发表3篇以上学术论文,其中至少在权威期刊上发表2篇以上论文或在A1类报刊上发表2篇论文和在A2报刊上发表1篇论文;获得一份以上省委书记、省长、中央部委主要负责人及其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的研究报告(有2篇以上的可抵A1报刊发表1篇论文)。

四、学科品牌创建资助

资助标准:根据等级标准符合“合格”等级的给予5万元资助,符合“良好”等级给予6万元资助,符合“优秀”等级给予8万元资助。如果质量验收评估不合格,不仅不补发稿酬,且无条件追回已付预付款。

资助方式:项目承担单位在立项通知下达后15天内上报包括项目设计、责任分工、经费预算等内容的研究方案,经分管领导和科研处负责人审定后拨付2万元启动资金,书稿形成定稿后追加2万元,其余在项目结项后根据相关等级补足余额。以上学科建设经费只能配套给列入学科品牌建设成果考核的专著、论文和研究报告。专著成果由科研处统一组织出版,在科研专项经费中列支,自行出版的经费自付。

五、学科品牌创建组织管理

成立院学科品牌创建领导小组,由院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科研副院长为领导小组副组长,院科研处、行政处、纪检部门负责人、各研究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科研处处长任办公室主任,科研处负责项目的日常管理。科研处、行政处要强化监管和协调,确保经费有效使用。项目承担单位要按照民主管理、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要求,确保研究经费专款专用,充分调动科研团队的积极性,扎实推进学科品牌建设。

 

湖南省社会科学院

一三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