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5-21

关于举办2010年全省社科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根据湘人发[2000]143号文件精神,专业技术人员在任现职期间进行继续教育的情况要作为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与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必备条件之一。凡未完成继续教育规定时间或继续教育考试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得参加专业技术职务各资格的考试,也不得聘任或续聘专业技术职务。专业技术人员在任现职期间内,每人每年必须脱产进修12天。
    根据以上精神,兹定于今年6月举办社科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凡未参加社科系列技术教育培训又要申报社科系列职称的人员都需参加本系列继续教育培训。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社科研究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各高职院校及有关单位申报本系列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
    二、培训内容:现代管理理论与方法、两型社会建设与低碳经济发展、科研方法与写作、湖湘文化及其创新发展、社科系列职称工作若干问题。
    三、报名及培训时间:6月10日前报名(由单位集体报名交费),6月17日至22日正式上课。
    四、培训地点:省社科院新办公大楼一楼(学术报告厅)
    五、学费(含书籍和证书费等):460元
    六、注意事项:学员报到时需交省人事厅发放的继续教育登记证书(绿色本),如没有此证,请带1寸免冠照片1张。
    七、乘车路线:火车站乘113路、101路到兑泽街下(过马路)、河西乘303、704路德雅村站下可到达。
    八、报名地点:省社科院社科系列职改办(办公楼6楼605室)。
    请各单位接到通知或在社科院网站公告栏看到通知后,转发本通知,将参加学习人员人数统一报社科系列职改办,以便我们做好培训前各项准备工作。
    联系人:谢主任   电话:0731-84219177   13875820468
            刘主任   电话:0731-84219177   13607310392
    邮    编:410003
                    湖南省社会科学研究系列职改办公室
                   湖南社科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基地
                                 2010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