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7-03 来源 《新湘评论》2024年第13期

新湘评论|姚选民:准确把握推进新时代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的规律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社会治理共同体是马克思主义“共同体”理念在社会治理领域的延伸,是具有中国气派和风格的新时代社会治理图景,充分彰显出治理主体认识论、治理过程方法论和治理目标价值论上的升华。

“党建引领”:新时代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的正确方向。“社区治理得好不好,关键在基层党组织、在广大党员,要把基层党组织这个战斗堡垒建得更强”。一者,要不断激发出人民群众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意识。“人人有责”是新时代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的意识要求,基层党建能让人们充分认识到其重要性。二者,要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的积极性。“人人尽责”涉及建设新时代社会治理共同体的行动,基层党建能确保其始终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轨道上前行。三者,要让人民群众切实享受到社会治理共同体的建设成效。“人人享有”是新时代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的成效要求,基层党建能让其为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组织所共享。

“人人有责”:新时代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的内在诉求。“社区是各族群众共同的家……把社区打造成为各族群众守望相助的大家庭”。一方面,基层政府要自觉更新传统观念。现代化的治理理念主张调动所有社会主体参与治理的积极性,要注重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力量。另一方面,社会力量要积极张扬“参与”意识。参与社会事务管理,是我国宪法赋予社会主体的权利,同时积极参与社会公共事务亦是社会主体作为宪法责任主体的法律义务。

“人人尽责”:新时代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的基本要求。“共建才能共享……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汇聚民智,最大激发民力,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都有成就感的生动局面。”一是要形成调动基层多元主体参与建设机制。建设社会治理共同体,要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二是要求基层政府积极调适治理角色。在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过程中,基层政府要实现从过去“划桨人”到现在“掌舵人”的角色转变。三是要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管理社会事务中的作用。广大人民群众在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问题上有其“第一手”经验和智慧。

“人人享有”:新时代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的根本旨归。“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一方面,决不让任何主体在“共享”路上“掉队”。坚持完善网格化治理机制,重点关注失业和就业困难人员、老弱病残等群体,把热心服务第一时间送达基层。另一方面,要持续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从广大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反复出现的现实问题出发,推出更多的改革创新制度和举措,让其在新时代的获得感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作者系湖南省社会科学院(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社会学法学研究所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