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0-09

“劳动价值论”学术沙龙在我院举行

    9月30日上午,由省经济学会和我院联合主办的“劳动价值论”学术沙龙在中层干部会议室举行。参加沙龙的有:我院院长朱有志教授,前来我院进行学术访问的吉林省社会科学院关柏春研究员,湖南师范大学刘茂松教授,湖南大学李松龄教授,湖南科技大学向国成教授,我院副巡视员方向新研究员、科研处长陈文胜研究员,以及我院青年科研人员共30来人。
    关柏春研究员首先发言,引出此次沙龙讨论的主题。他说,这个时代马克思主义已有边缘化趋势,我们需要继承、捍卫和发展马克思主义。他着重阐述了一个观点:剩余价值论不能用于社会主义社会。他认为,马克思当年创立剩余价值学说主要是服务于其阶级斗争学说,而我国现在已是社会主义社会,不存在整体的一个阶级剥削另一个阶级,因此剩余价值学说不适用于今天的中国。
    向国成教授认为,价值理论的逻辑是:劳动具有二重性,因此劳动价值具有二重性,进而商品的价值具有二重性。他还从生产费用与效益的关系角度来解释什么是价值,并提倡从价值理论的哲学基础来解释。
    刘茂松教授认为,坚持马克思主义是要坚持其精髓与活的灵魂。他说,马克思讲“生产劳动创造价值,非生产劳动不创造价值”与“劳动价值一元论”,这两点构成资本主义社会的劳动价值论。对“生产劳动”的界定重在其社会生产关系的规定性,而不是其物质形式的规定性。有些学者恰恰扣住生产劳动的“物质形式的规定性”这个早就被马克思否定的观点不放,陷入了死胡同。马克思所说的“生产劳动”是直接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联系在一起的,主要在于是否存在雇佣劳动关系。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主要为其阶级斗争理论服务,其理论逻辑是:生产劳动创造价值、剩余价值,他所指的生产劳动者主要是产业工人,即工人阶级;工人阶级创造价值、剩余价值,剩余价值被资本家剥夺;工人阶级应当且必须反对资产阶级。所以,理解剩余价值的关键是与特定的社会生产关系(资本主义生产关系、雇佣劳动生产关系)相联系,而不是与其物质属性相联系。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已经变化了,总体上是彼此协作的劳动关系。此时,价值、剩余价值的创造不再与雇佣劳动联系在一起,其性质已不同于资本主义社会。他认为,在社会主义社会,“凡能为社会福利创造价值的劳动均属生产劳动”,这些劳动均创造价值。生产劳动与生产工人的范围要拓展,按照马克思的说法,“只要成为总体工人的一个器官(包括自动化),完成它所属的一个职能,即属于生产工人,从事的是生产劳动”。“总体工人”的概念对于理解“不直接进入生产现场、不亲自动手的工人”也是从事“生产劳动的工人”至关重要。
    李松龄教授说,使用价值理论主要是生产力的范畴,价值理论主要是生产关系的范畴。政治经济学主要研究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范畴比较忽视;而西方经济学主要研究生产力范畴,研究资源有效配置,所以有效用价值论。他主张政治经济学与西方经济学的研究应该结合起来;在研究方法上,需要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总体的、平均的研究方法与西方经济学个别的、动态的研究方法结合起来,创新劳动价值论。
    沙龙结束之际,朱有志院长号召在座的青年科研人员要学习专家们的治学方法,尤其是方法论,提高自己的学术水平!(吴志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