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6-28

方向新副巡视员出席《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求意见稿)》理论研讨会

    6月23—25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求意见稿)》全国理论研讨会在湖北省咸宁市召开。本次研讨会由湖北省社会科学院、湖南省社会科学院、深圳市社会科学院联合主办,咸宁市人民政府协办,来自北京、上海、河南、湖北、湖南、广东等地的专家学者和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共50余人参加了研讨会。湖北省社科院党组书记曾成贵、院长宋亚平,中共咸宁市委副书记、市长任振鹤,中共咸宁市委常委、宣传部长陈树林,咸宁市副市长王汉桥等领导到会并致辞,我院领导方向新副巡视员代表主办单位在开幕式上致辞并作了《防范公共利益无限扩大侵权》的主题发言,并主持了24日下午举行的专题研讨会,社会学法学所李海兵助理研究员、经济所吴志国博士一同前往参加本次会议。
    方向新副巡视员发言指出,城镇房屋拆迁之所以成为一大焦点、热点问题,其原因自然颇多,涉及到征收目的、征收程序、补偿标准等方面,但究其关键,还是由于公共利益无限扩大造成了对公民权利的侵害。正是假借“公共利益”的名义,暴力拆迁事件不断发生,甚至在国务院起草新条例的过程中,不少地方还在上演突击拆迁的“活剧”。基于此,国务院法制办制定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求意见稿)》,与旧条例相比,所体现的“区分公共与非公共利益,先征收补偿后拆迁,政府为拆迁主体,禁止断水电气暴力强拆”等四大变化,在保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遏制暴力拆迁方面确有重大进步。为防范公共利益无限扩大对公民权利的侵害,新条例仍需在三方面进一步完善:一是对“公共利益”的界定应更为清晰、具体;二是对“公共利益”的认定应更为规范;三是对房屋征收和补偿程序的规定应更为严格。方向新副巡视员的发言得到了与会专家的充分肯定。(李海兵)

方向新副巡视员出席《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求意见稿)》理论研讨会(图1)

方向新副巡视员出席《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求意见稿)》理论研讨会(图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