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4-20

陈文胜研究员应邀到中国人民大学作学术报告

    在这春暖花开,春耕忙作的时节里,湖南省社会科学院新农村研究中心秘书长陈文胜研究员应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邀请,为该校师生作了题为“乡镇政府改革:回顾与展望”的学术报告。
    乡镇政府改革是我国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重点,也是农村基层政治问题的主要方面。过去的乡镇改革主要体现在简单的“精简机构和民主选举”上。
    当前乡镇机构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如何定位乡镇政府的职能。陈文胜研究员认为:乡镇政府本身就是国家为农村社会提供的公共产品,既是公共产品提供的主体;也是公共服务提供的主体;同时,在目前农村还是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决策主体。它主要有三大职能,并以此作为考评乡镇政府的主要标准:一是生存权利保障、二是政治权利保障、三是公共产品保障。
    关于乡镇机构改革的突破口,陈文胜研究员认为要让乡镇政府行为“公开透明”,即让老百姓对政府行为真正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等,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乡镇财政是乡镇政府最大的公共资源,乡镇公共财政分配是乡村的重大利益分配,而且乡镇政府所有的政务活动都离不开财政活动。只有财政公开透明了,才能受到全社会的监督,让农民对乡镇政府的财政环节心知肚明,避免暗箱操作导致民众对政府的不信任。只有财政公开透明了,才能迫使财政分配公平合理,尽可能使农村的公共产品和服务满足农民最迫切的需要。只有公开透明了,才能从根本上制约书记、乡镇长对财政分配的自由裁量权力,谁当书记、乡镇长已经不很重要了,因为权力的重心在于做事,而非利益分配,农村基层民主也就真正拥有了良性发展的沃土。
    此外,陈文胜研究员还认为,乡镇机构改革,如果农民缺乏积极性仍然作为乡镇机构改革的旁观者,那么,乡镇机构改革就仍然是政府体制内的一个自我循环、自娱自乐的游戏。如何调动农民积极性,是乡镇机构改革是否有一个长效机制的关键。解决了这个问题,不仅能够使乡村社会的基本矛盾自我缓冲,自我消解,而且能够从根本上调动农民的积极性,最终就能够贯彻落实胡锦涛十七大报告关于推进基层民主的精神,从而形成一个良好的乡村治理结构,使乡村组织的职能回归到本来的角色、定位上去,加快农村政治文明建设的进程。 (通讯员:民望)

陈文胜研究员应邀到中国人民大学作学术报告(图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