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
为全面反映我院全年取得的对外宣传成果,现启动2021年度对外宣传成果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具体通知如下:
一、对外宣传成果统计范围:
2021年度见诸我院认定的对外宣传媒体上正面宣传我院的作品,专家接受平面媒体、电视媒体采访。
二、对外宣传成果统计时间及报送地点:
报送时间截止2021年11月26日,请各部门通讯员将2021年度宣传报道登记表(表样见附件)[email protected]
机关党委宣传科
2021年11月10日
省社科院2021年度宣传报道登记表
单位: 通讯员: 内容来自 www.hnas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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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采访对象或作者 |
新闻标题 或采访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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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hnass.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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